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3    浏览次数:5

皖经信企发函〔2013〕887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诉求,7月1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发展服务处正式组建运行。现就做好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编办《关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增设企业发展服务处的批复》(皖编办〔2013〕59号),委企业发展服务处主要职能是“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围绕这一职能,在抓服务、解难题、当参谋上扎实工作,做到企业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问题有保障,服务企业有抓手,努力实现“企业满意、社会赞誉”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流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发展服务处建立“一条龙”的服务链,分六个环节:受理—梳理—转办—催办—反馈—销号。即统一受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和诉求、统一梳理企业反映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统一转办地方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办理、统一安排专人对转办的各类事项进行跟踪、统一对办理情况的企业回访、统一对办理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信息收集工作。一是发挥好企业服务热线96871的作用,加大社会的知晓度。二是做好网络诉求受理,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安徽民营经济网、省企业发展服务网上开辟“企业诉求”专栏。三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登记建档。四是问卷调查,定期发放企业问卷调查表,收集一些共性信息。五是深入企业了解信息,每月梳理几个专题,分行业、分地区调研,听取基层人员的意见。六是建立企业信息员直报机制,分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定期直报。七是向地方部门收集信息,各市县经信部门定期上报当地企业生产经营中好的做法与难题。八是借助重要活动发掘信息。

  (二)抓好分类转办工作。一是落实信息梳理分类工作。对通过不同渠道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提炼出共性问题,理出当期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建议和措施,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二是落实个性问题的转办跟踪工作。我委已专门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发出《关于商请做好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企发函〔2013〕837号),建立分类转办工作机制,对于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个性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定期对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抓好宣传服务工作。一是办好《民营经济●企业服务要情专报》,把服务企业的重点工作、企业所反映之要事及时上报。二是办好手机“APP”和手机短信服务,把国家和省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企业想要了解的各类信息,及时传递到企业。三是发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省企业发展服务网和安徽民营经济网作用,开设专栏,刊登企业所想、所需、所要之事。四是扩大委新闻发布会平台作用,及时将服务企业的重大事项向社会发布。

  四、工作机制

  围绕工作职能,建立“上下结合、统分结合、点面结合、虚实结合”的工作机制,迅速推进企业服务工作。

  (一)建立对口联系、上下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对口联系部门,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企业直报点。分不同行业、类型,各市筛选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直报点,定期上报行业(企业)发展难题,开展“面对面”座谈,及时跟踪。

  (二)建立渠道畅通、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96871是全省统一受理电话,各市、直管县要逐步设立企业发展服务联系电话作为分号码,对属于市县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可由市县直接受理,及时答复。

  (三)建立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到市县进行调研,就企业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

  (四)建立定期汇报、虚实结合的工作机制。一是做好.资料台帐、问题收集等基础性工作;二是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力争及时有效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发展服务立体化工作网络,各市、县(区)经信部门要主动汇报,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并请将对口联系部门、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发展服务处。

  (二)加大96871服务热线的宣传。各市、县经信委门户网、当地企业服务网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全省96871热线及本地企业服务热线号码,发挥媒体宣传的影响力,必要时可利用当地电视媒体字幕宣传。

  (三)积极上报“一招鲜”做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在门户网站及省企业发展服务网、安徽民营经济网同步开设“企业一招鲜”专栏,每周推出2-3家企业,重点围绕企业管理、技术创新、节能降耗、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政策支持等某一方面,总结其好做法好经验,供其他企业学习、借鉴,各市、直管县要认真总结企业“一招鲜”特色做法,每月应推荐2家以上的优秀企业进行宣传。

  (四)努力创新服务品牌。各市、直管县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围绕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各类特色服务,打造服务品牌,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适时总结推广。

  请各市、直管县在8月15日前将本市企业服务对口联系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张咏,联系电话:0551-62874110。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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