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项目县(市、区)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务)局: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我省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国家千亿斤产能规划,为确保项目完成高产稳产粮田建设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项目所选地块应按照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去实施,做到建设一片,成功一片,今后若干年内不再在此地块上进行投资建设。
二、项目区选择
项目区必须在《江西省高标准农田规划(2011-2020)》范围,按照整体推进要求,合理选址(应明确实施地在《江西省高标准农田规划(2011-2020)》中的名称),避免任务和资金分散,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任务要与农业综合开发、国土等部门衔接,与小农水、农业开发、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等项目相结合,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进行设计,杜绝重复安排项目投资。
三、规范编制实施方案。
1、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区基本状况、现有支持政策、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概算((投资标准仍为每亩500元)、资金整合方案、组织保障措施、年度项目任务完成时间和项目预期效益等。
2、项目建设地点要求集中连片,原则上不超过三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合灌区建设等骨干水利工程同步实施的排灌沟渠、桥涵闸、集蓄水设施、机井配套、土地平整、机耕道等田间工程。具体如下:
(1)末级渠系:包括渠道、渠系建筑物(闸、涵、桥)等;
(2)水源工程:包括塘坝、泵站、陂、池、井等;
(3)田间工程:道路、土地平整等。
3、资金整合方案要重点明确整合支农资金的渠道(包括纵向—省、市、县各级,横向—县级各部门)、具体名称和具体数额。
4、建设规模的覆盖范围要在万分之一的地形图上圈出范围和水源及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需提供千分之一的实测的地形图;提供水源、渠道和平面地貌的现状彩色照片。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项目县发改、农业、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与县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平衡,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设区市发改、农业、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13年7月底前以设区市为单位联合向省发改委、农业厅、水利厅正式行文上报,并附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5本(其中省发改委1本、省农业厅2本、省水利厅2本)。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改委农经处 黄慧明 0791-86280054
省农业厅计财处 方 昕 0791-86225641
省水利厅农水处 刘 斌 0791--88825665
附件:
1、2013年江西省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表
2、《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3、《实施方案》示例配水图
省发改委农经处 省农业厅计财处 省水利厅农水处
2013年6月13日
附件:
《实施方案》示例配水图.dwg.doc
《实施方案》编制提纲.doc
建设任务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