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贝宁2013年中国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2    浏览次数:5

皖商投促函〔2013〕43号

  各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开拓非洲市场,提升我出口非洲商品形象,2013年11月18-21日,商务部拟在贝宁科托努市举办贝宁2013年中国商品展览会。

  贝宁是我国在中西非地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该国科托努港是重要的贸易集散地,可辐射尼日利亚、尼日尔、多哥等周边市场。展会期间将邀请贝宁周边国家的客商与会,并举办部分西非国家的市场情况介绍会。该展览会为非商业性境外办展项目,享受国家财政支持,对参展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展单位

  主办单位:商务部

  承办单位: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协办单位: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咨展览中心

  二、展览概况

  展会时间:2013年11月18-21日

  展品集货截止时间:2013年8月10日

  展会地点:贝宁科托努“贝宁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展出面积:2000平方米,折合标准展位90个

  三、展品范围

  机电产品:包括食品包装及储藏设备、汽车和摩托车维修工具及零部件、小型发电机、五金工具、农机具、家电、数码产品、计算机、平板电脑、打印机及耗材、太阳能产品等;

  轻工产品:包括厨房小家电、塑料制品、人造饰品、文具、办公用品、箱包、钟表、玩具、帐篷、假发、拖鞋、运动鞋、太阳镜;

  纺织产品:包括印染布、T恤、牛仔裤、泳衣、服装、毛巾、家纺等;

  医药产品:包括保健治疗仪、保健药、按摩器、抗疟疾药品、农药、日化用品、蜡烛、蚊香、杀虫剂、风油精等;

  建筑材料:包括面砖、镜子、铝扣板、地板革、卫浴产品、灯具等;

  食品包括豆类、饼干、茶、番茄酱、罐头、蜂蜜、调料等。

  四、展览费用

  1. 摊位费:原标准为21000元/9平方米,国家给予补贴后,实际收费8000元/9平方米;

  2. 人员费:28000元/人;

  境外11天(贝宁、肯尼亚转机),国际机票;境外食宿行;

  3. 签证费:2000元/人(贝宁、肯尼亚签证及保险费);

  4. 展品运费:

  去程0.5立方米内(0.5立方米)免费;

  超过0.5立方米,按照实际的体积收取运费,2800元/立方米(展品不回运);

  5. 展品税:按形式发票所列货物价值的70%收取;

  6. 报名费:3000元/企业。

  五、其他事项

  1. 我厅委托安徽省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协会负责本次展会的参展服务工作。因时间紧,请意欲参展的企业于8月2日前务必报名确认,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展人员个人信息、展品清单等。

  联系人:尚玉伟 茅晓芸

  电 话:0551-63540213, 63540142

  传 真:0551-63540223

  邮 箱:shangyw@ahbofcom.gov.cn,649633707@QQ.com

  2. 2013年8月10日前,所有展品必须运至宁波指定的集货仓库。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7月3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