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6    浏览次数:5

  厅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77号)文件精神,2012年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的申请办法、使用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2012年人才开发基金自主核心体现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的原则,重点用于自治区本级招才引智工作。

  二、我厅可推荐3名申报基金人选,各单位推荐人选不多于2人。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见附件),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

  (2)《申请表》所涉及的信息均须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相关行业科技信息查询检索机构出具的查询检索报告。

  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不要塑封),提交一式二份。

  三、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7月18日前送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

                               

科技厅人事处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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