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纪〔2013〕200号
各市、县(区)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委属各单位,省农机局:
现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11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好我委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并指导全省农业系统(含农机、畜牧、水产,下同)开展好这项专项行动,根据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全省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皖预发〔2013〕3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我委及全省农业系统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突出问题,保障涉农资金安全运行;加强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监管,努力推动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在申报、审批和使用过程中依法合规运行;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4年5月底结束,为期一年,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7月)
成立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订印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专项行动;配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梳理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级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部署并参照执行本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2014年1月)
根据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此次工作的重点是梳理2010-2012年经过我委(含省农机局)下达的所有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高致病禽流感防控及村级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农业生产救灾经费、农机富民工程专项资金、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新型农民培训资金、现代农业示范区资金、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
我委在先期对全省农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含省农机局,下同)要全面摸排所主管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落实及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情况等(重点是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使用、监管环节是否有助于预防职务犯罪),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重点围绕涉农补贴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环节,查找是否存在不利于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的情况,并认真分析原因。
我委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小结,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小结,于2013年12月31日抄报省农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2月-4月)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内容为:自查自纠情况、日常预防情况、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等。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我委督查工作,并做好迎接抽查准备。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各自的迎接督查和抽查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5月)
我委各有关单位和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和上级单位抽查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制度缺陷,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全面整改到位,为今后常态化预防职务犯罪积累经验、强化措施、明确方向。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委各有关单位及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对开展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2014年4月30日前送我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我委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按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是自查自纠,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掌握各单位经手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系统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关键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认真组织摸排工作。对在2010-2012年期间,本单位主管的涉农补贴资金和项目资金(包括正在实施的涉农项目)都要进行认真仔细摸排,如实了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分析涉农项目的管理状况,包括审批、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
2.深入查找并纠正有关问题。针对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对于个性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完善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要根据监管效果,评估管理机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设性意见;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高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
3.深入乡村开展工作。各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入项目实施乡、村开展摸排工作,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剖析已经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整改措施;要注意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乡村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防控长效机制。
4.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委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和情况,认真指导市、县(区)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和农业项目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农业部门专项行动的指导。各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我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我委有关单位。联系电话:0551-62666827、62666828。
附件: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永春 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 聂 苏 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张道华 委财务处处长
胡 刚 委法规处处长
汤高平 委发展计划处处长
董子清 委市场信息处处长
张 韪 委科技教育处处长
金树芳 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处长
赵高翔 委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
彭学平 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赵熙玲 委特色农产品开发处处长
牛运生 委种植业局局长
刘国友 委渔业局局长
吕国文 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陈静宏 委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潘 鑫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俊修 省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亚平 驻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陈发明 省农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攀、文克忠、韩兵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