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弋阳县大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换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4    浏览次数:5

赣质监监发〔2013〕15号

  上饶市质监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弋阳县大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允许其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详见附件),检验资格许可证书由省局颁发。请你们及时将有关许可情况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省质监局

2013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符合许可条件安检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检验范围

 

限制范围

 

住所

检测地址

证书

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备注

1

弋阳县大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A1、A2、A3、B1、B2、C1、C2、C3、D 、E、F

一条汽、摩混检线(边三轮摩托车不在检测范围)

弋阳县南岩镇光辉村委会320国道606公里处

弋阳县南岩镇光辉村委会320国道606公里处

XK赣2013051

2016年6月3日

2013年6月4日

到期换证,原编号为:XK赣2009069、XK赣2010091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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