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质监监发〔2013〕15号
上饶市质监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弋阳县大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允许其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详见附件),检验资格许可证书由省局颁发。请你们及时将有关许可情况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省质监局
2013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符合许可条件安检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检验范围 |
限制范围
|
住所 |
检测地址 |
证书 编号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备注 |
1 |
弋阳县大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A1、A2、A3、B1、B2、C1、C2、C3、D 、E、F |
一条汽、摩混检线(边三轮摩托车不在检测范围) |
弋阳县南岩镇光辉村委会320国道606公里处 |
弋阳县南岩镇光辉村委会320国道606公里处 |
XK赣2013051 |
2016年6月3日 |
2013年6月4日 |
到期换证,原编号为:XK赣2009069、XK赣2010091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予以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