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区”支持计划向自治区35个贫困县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实施方案》,现就面向自治区35个贫困县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员选派
1. 选派对象与条件。选派对象为自愿到自治区35个县市(附件7)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能够解决受援地技术难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水平,能够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打破身份、职称、学历等限制。
2. 选派范围、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就近就便、区内调配的形式为主,坚持双向选择,围绕受援地技术需求,引导乌鲁木齐市、地州首府城市及其它县市的科技人员到受援地,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农村科技创业,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区内科技人员解决不了受援地技术难题,通过援疆渠道,从区外选派科技人员。
服务形式可采取多种方式。服务时间不少于一年,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本计划优先支持通过双向选择到基层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的团队和个人。
二、科技人员培训
1. 培养对象。培养对象是受援地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已结束服务志愿留当地工作且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小型农业企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其它有关人员。
2. 培养内容与方式:长期培养和短期培训。长期培训是组织培养对象到区外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参加3个月、半年或一年的脱产培训或岗位锻炼,到区外培训确有困难的,安排到疆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培养。短期培训是组织培养对象到自治区或发达地区培训,或者由培训机构组织专家在当地培训,培训时间5天至20天。
3. 培训基地。区外培训基地由科技部确定。区内培养工作以农业类科研院所、农业院校为主。短期培训由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新疆农业大学、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及有关的大专院校、星火学校等承担具体培训任务。
三、支持形式按照
本专项计划纳入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经费保障范围,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分担。选派工作经费中央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选派和培养人员各地州按照1:1.2的比例推荐人员,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上报国家。
请各地州市根据县市需求,做好与自治区科研院所、大学和所在地区、援疆省区的衔接工作,选派好科技人才。请各地州市根据统计表的填报要求,认真做好上报工作,并与6月20日前汇总报送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亚合甫·塔依尔 王 强
0991-3838454、3692094
邮 箱:ncc3822204@126.com
附件:1.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
2.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
3.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
4.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5.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
6.自治区35个贫困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联系单位及人员名单
7.各地州市选派和培养科技人员名额分配表
8.关于实施“三区”支持计划向自治区35个贫困县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的通知-扫描件
2014年6月6日
ta name="ContentEnd" />附1: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doc
附2: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doc
附3: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doc
附4: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doc
附5:自治区35个贫困县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附6:自治区35个贫困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doc
附8:关于实施“三区”支持计划向自治区35个贫困县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的通知-扫描件.doc
附7:各地州市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