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服函〔2013〕43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与韩国技术贸易发展,加强技术交流,增进双方企业间了解,根据《中韩技术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商务部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拟于2013年9月4日-6日在韩国首尔共同举办第十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请按照通知要求(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引导涉及电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船舶零部件等技术贸易领域的企业参会。
联系方式: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联 系 人:朱丹丹
电 话: 010-58280867 传 真:010-58280860
邮 箱:zhudandan@cccme.org.cn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3〕659号)
2.报名回执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