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涡阳工业园区扩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7-23    浏览次数:5

  涡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涡阳县工业园区的请示》(涡政〔2011〕15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涡阳工业园区以“一区一园”方式扩区,即A区(位于涡河以北,涡阳工业园区主区)、B区(位于涡河以南,城西街道办事处境内),总体规划面积由原1.8平方公里扩大至14.99平方公里(至2030年),其中:A区扩区面积4.09平方公里,起步区3.9平方公里,另0.19平方公里为控制区域;B区扩区面积9.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涡阳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涡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同时,要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涡阳工业园区要按照产城一体、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生态、以人为本、宜居宜业的要求,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开放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以及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园区重点发展建材、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四、亳州市和涡阳县政府要加强对涡阳工业园区扩区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涡阳工业园区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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