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5

皖经信明电〔2013〕84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235号 )要求,为做好我省参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8日。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

  二、参展事项

  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届中博会)

  设省(区、市)主题展区和专业展区,分配给我省展位数共为40个(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其中,主题展区展位数为12 个,专业展区展位数为28个。

  1、主题展区: 围绕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这一参展主题,集中展示我省“专、精、特、新”的特色技术和产品。

  2、专业展区:按照中博会组委会文件通知要求,今年专业展各省可从节能环保技术展、应急技术产品展、机械产品展(含汽车零部件)、珠宝及工艺品展、绝色食品展五个行业中选择一个。结合我省的特点,经研究,我省今年参加汽车零部件专业展。

  3、参展费用:按惯例,中博会组会每个展位收取6800元展位费。今年我省展位费全部由政府补贴,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用。

  三、相关要求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请按照《安徽省参加第十届中博会展位分配表》(见附件1)和组展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参展。主题展区展品的选择要紧扣展会主题,并能突出反映我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所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最高水平,展品选择要精之又精。主题展区12个展位我委将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专业展位数由我委充分考虑全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确定。

  请各市将参展企业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李明胜,电话(传真):0551-62871749;电子邮箱:lims0001@163.com。

  附件:1. 安徽省参加第十届中博会展位分配表

  2. 第十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19日

  1. 安徽省参加第十届中博会展位分配表.doc 
  2. 第十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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