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新疆 » 财政厅 » 正文

关于拨付2013年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5    浏览次数:5

  根据《关于2013年度支持外贸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商发〔2013〕68号),依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请拨付2013年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资金的函》(新商财务函〔2014〕9号),现拨付你地区201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列“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4月15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