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人〔2012〕102号
各省部级科研院所,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为保证浙江省“千人计划”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专项办)将组织建设浙江省“千人计划”评审专家库。我厅主要负责科研院所学术技术专家和风投类专家的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应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推荐对象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原则上应属于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等9个专业领域之一,个别不属于以上范畴的,应注明具体专业领域;
3.推荐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两院院士,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国家或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第一层次人才,省级重要科技奖项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省重点创新团队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科研院所的著名学者,知名风险投资管理人。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应对照推荐条件,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摸排和筛选,于5月31日前将《浙江“千人计划”专家库推荐入库名单》(见附件)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厅人事处(可传真),电子版本发我厅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均以“申报单位-浙江千人计划专家库”命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推荐专家时,要严格遵照推荐条件,在保证入库专家学术技术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海外人才评审实际,重点推荐具有海外工作学习背景、评审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
2.各单位应注意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我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吕 元
电 话(传真):0571-87056401
邮 箱:lvyuan@zjinfo.gov.cn
附件: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库推荐入库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