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人〔2012〕93号
各级科研院所:
2012年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科研院所创新人才的申报。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本次申报的“引进对象及重点”、“申报类型与遴选名额”、“申报条件”、“支持政策与相关待遇”等相关信息请见附件1。
二、申报方法
(一)为做好省“千人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请各单位填写《2012年度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回执表》(附件2)电子版本,于5月18日前发送至我厅人事处工作邮箱lvyuan@zjinfo.gov.cn(题目统一为“单位名称-2012年浙江省千人计划”)。
(二)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我厅为相关单位配置登陆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可自行修改),并告知各单位。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和相关单位登陆“浙江海外人才网”中“2012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于6月30日之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同时递交书面材料到我处。申报人及单位须确保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三)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2.《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1份;
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
4.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1份;
(1)创新人才附件材料应包括: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5.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书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正反双面打印,直接装订,填报说明无需打印。
(2)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使用120克白色A4双胶纸,封面样式附后。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内页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单独打印另附。
其他相关申报信息可至“浙江海外人才网”(网址:http://www.zjhwrc.com)查看。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吕元,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6401,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1105室。
附件:1.2012年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申报相关信息
2.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回执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