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二批会计领军学员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6    浏览次数: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培养规划》的相关要求,我厅决定举办全省第二批会计领军学员二期培训班,请鼓励并积极支持你单位会计领军学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分两次举行,每次11天。

  1.第一次培训报到时间:2013年8月4日,集中面授时间:2013年8月6-16日,8月17日返程。

  2.第二次培训报到时间:2013年10月9日,集中面授时间:2013年10月10-21日。(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如有学员因事无法参加培训,请于报到前与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并书面请假(须单位盖章确认)。

  二、培训地点

  1.报到地点: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博思楼

  2.培训地点: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六教学楼

  (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

  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抵达上海后,如需交通帮助,可直接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三、培训费用

  根据《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培养规划》,本次培训的培训费由省财政厅解决,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行解决。培训采用后结算模式,培训结束后,食宿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四、其他事项

  1.为确保培训效果,本次集中培训形式为课程密集式学习,需要学员更多的参与其中,学院将在部分晚上时间安排小组学习和研讨,因此要求所有学员均在校内住宿;

  2.为方便学习,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和计算器。

  3.请各位学员携带身份证和培训通知,按时报到入学。

  4.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李元元  0551-65100264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朱德玮  021-65443001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7月1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