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推荐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2012-04-28)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6

云科人发〔2012〕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各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云科人发〔2012〕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滇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的理、工、农、医、工程管理等学科行业中人事关系在云南的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

  按《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

  三、推荐方式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推荐上报:

  (一)院士推荐。在滇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征求被推荐人及其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每人可推荐1名人选。

  (二)单位推荐。符合推荐范围的单位,可推荐2名人选。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填写《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书》,经所在单位审定并在单位内部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送省科技厅。

  (二)省科技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由院士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经实地考察后报省科技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正式纳入云南省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五、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人)可从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栏目或专项工作\科技人才栏目下载《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书》,按推荐书填表须知的要求填报。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核实上报的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学术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推荐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人选是组织实施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首要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选拔出来。

  (四)请各推荐单位(人)于2012年6月22日前,将《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书》一式8份(附电子文档)及其相关证明材料1套报送省科技厅。在推荐过程中,如有建议和疑问,请及时与省科技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地址: 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人事处602室

  邮政编码:650051

  联 系 人:阙建国

  联系电话:(0871)3136731

 

附件:1. 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书(点击下载)

      2. 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附件材料(点击下载)

 

nth="4" day="2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