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兵团工信委: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及时掌握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三废”利用情况,现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三废”利用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013年度“三废”利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印发你们,请按照报表报送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做好年报表填报工作,并及时进行收集、整理、汇总。5月30日前,各地经信部门要将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委环资处,兵团企业由兵团工信委统一汇总后报送。
联 系 人:加 纳
联系电话:0991—4523539 4523691(传真)
电子邮件:jmwhzc@126.com
附件: 附件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三废”利用情况年报表.doc
附件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013年度“三废”利用情况汇总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