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科技函〔2013〕787号
各试点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的通知》(工信部科〔2012〕391号)要求,我省制定了2013年度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并推荐申请了15家试点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培育工程的实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拟建立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基础库和定期报送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点企业基础信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首批567家试点企业名单(我省首批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各试点企业填报《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请从“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网站-科技司-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下载,http://kj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40/n11478882/n15481977.files/n15481976.doc),于7 月20日前报省新技术推广站。
二、试点企业半年报信息。为及时了解试点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取与运用情况,请各试点企业定期填写《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分别于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前报送省新技术推广站。
三、有关宣传材料。中国电子报将在2013年7月份开始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成果宣传报道。请各试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字数1500左右,并配照片一张,于7 月20日前发至省新技术推广站。
四、联系方式。1、省新技术推广站 孔超,电话:18955156355电子信箱:kongchao0802@163.com;2、省经信委科技处 徐晟,电话:18956086959,电子信箱:xusheng@aheic.gov.cn。
附件:1. 安徽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首批试点企业名单
2. 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统计表
3.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10日
1. 安徽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首批试点企业名单.doc
2. 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统计表.doc
3. 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