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区(新市区)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13]635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召开2013年度自治区科技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的通知》(新科计字[2014]2号)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科技局于2014年3月2日正式启动2013年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统计工作。各区县科技局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调查表的统计范围:乌鲁木齐市、区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市(乌鲁木齐市、区县二级)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二、填报时间
1、
2、报表一式四份均加盖区县科技局和本级财政局公章。
3、报表于3月10前报至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市南湖南路188号,城建大厦对面)
三、要求
1、填报数据应详实确凿。
2、各区县科技局需与本级财政部门共同完成调查报表填写工作。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 阿依努尔
电 话:4665589转801
附件:2013年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表
乌鲁木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