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诚信企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1    浏览次数:5

皖打假办字〔2013〕20号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今年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将评选出50家诚信示范企业。为保证诚信示范企业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诚信示范企业体系,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诚信示范企业评审专家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为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目前仍然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

  7.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院士等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80岁)。

  二、推荐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推荐1-2名专家,详细填写《推荐专家表》(见附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将纸质版于2013年7月30日前汇总报送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ahzgb@ahbofcom.gov.cn。

  联系人:祖书君,王洋洋

  联系电话:63540227,63540071

  特此通知

  附件:推荐专家信息表

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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