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信企业〔2014〕5号
关于转发工信部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现将工信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企函〔2013〕154号)转发你们,请按报送要求组织担保机构填报,经认真审核后,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各地(州、市)及各担保机构用户名及密码不变,仍按《关于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新经信企业〔2011〕29号)要求填报。
联系方式: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付文 王莉 0991-4523449 4523436(兼传真)
新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
张会钊 0991-4598287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 022-58356899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9日
抄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4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