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6    浏览次数:4

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

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2]20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6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一、选拔推荐对象和数量

  ㈠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省企事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㈡选拔推荐数量

  2012年我省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2名。

  二、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进行推荐。

  三、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机关人事(干部)处,省直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推荐人选必须由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推荐。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市统一组织。各市、省直各单位的推荐人选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各行业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审。评审结果经省人民政府核准并进行公示后,将推荐人选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审核人选,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国务院审批。

  四、选拔推荐名额

  本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推荐人选总量控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配我省指标,结合有关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总量,给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核定上报指标,请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见附件1)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在推荐我省201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被列为省后备人选的人员,可优先申报推荐。未确定推荐名额的单位和部门,如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可报1名人选。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务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1、市或部门推荐函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审查情况,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15份(用A4纸打印,并附光盘)。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录www.zhichen.com.cn下载新版软件及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下载。

  联系人:傅伟宏、张国荣

  联系电话:0351-7676028      邮编:030006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

  电子信箱:zhangguorong1018@126.com

 

 

    附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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