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发改环资函〔2013〕65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3套报送我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杨浅
电 话:0551-62601146
邮 箱:ahsfgwhzc@163.com
附 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相关链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