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高技术服务领域高端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2    浏览次数:6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实施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中青年领军人才(后备)选拔培养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12]51号)要求,省科技厅负责组织选拔高技术服务领域高端人才,总计10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根据科技部《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推进壮大科技服务业”的要求,并结合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状及优势领域,拟重点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三大领域选拔领军人才。具体细分领域包括:

  1、生产性服务业:地球空间信息与应用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制造业服务等;

  2、新兴服务业:数字教育内容服务、云翻译服务、数字文化、数字生活、智慧城市、空间位置综合信息服务、移动生活服务、教育云服务平台、数字医疗与健康等;

  3、科技服务业:研发与设计、公共研发平台、技术检测、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转移、创新创业服务、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

  二、选拔条件

  1、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见第一点)范围内的龙头骨干企业或高技术服务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才。

  3、熟悉行业特点和产业链发展状况,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具备战略思维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和经营决策能力。

  4、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领域从事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有较丰富经营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水平,具有培养前途。

  5、满足《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中青年领军人才(后备)选拔培养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12]51号)中的其他选拔条件。

  三、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填写《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每单位限报2人。

  3、受理报名。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高技术服务领域的报名受理。

  4、部门评审。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领军人才推荐名单并报省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5、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部门推荐名单,组织专家审定后,报省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选拔培养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公示名单。

  6、媒体公示。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湖北日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报送材料

  推荐(自荐)全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须提供如下材料:

  1、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推荐(自荐)报告。报告要求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湖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和《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自然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留存一份,报科技厅两份。

  受理截止日期:2012年3月15日。

  联系人:高新处 向玫  027-87135815

  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技厅402室

  附件: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表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后备)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附件1.doc
◇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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