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农业(农牧)局:
为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
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园区中重点产品蔬菜、茶叶、水果、畜产品和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确保年度目标完成。建设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管理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使用决算报告,报送省农委(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