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械情报所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合肥市金寨路71号科茂大厦六楼安徽省机械情报所综合办公室。

  3.乘车路线:乘1、126、910、166路于金寨路机研所站下。

  4.联系电话:0551-63635826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安徽省机械情报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专业测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意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和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顺序

  1.时间:2013年7月6日(星期六)08:00-17:00

  2.地点:参加面试人员请于7月6日上午7:30前到科茂大厦六楼安徽省机械情报所报到。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面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四)考官构成

  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成绩合成

  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当日参加面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以统考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考试最终成绩在考试结束十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安徽省机械情报所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如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分数高者优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安徽省机械情报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安徽省机械工业协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省机械情报所严格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经信委及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35826

  监督电话:0551-6363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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