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1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3    浏览次数:3

  市环保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环保防〔2014〕194号、沪建管联〔2014〕263号、沪建管函〔2014〕447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3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7291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4号)等规定,安排2014年第三批经审核通过的5611辆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12772万元;

  2、根据《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环资〔2013〕1380号),安排2013年度24个交通节能项目专项扶持资金4469万元;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等规定,安排市级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监测分平台扩展项目第一笔30%资金50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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