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教〔2012〕404号
洛阳、许昌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42号),现下达你市(单位)2012年中原学者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列2012年“2060299-其他基础研究支出”支出科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2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项目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