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交通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排放为国Ⅰ或国Ⅱ标准的汽油车)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综合施策,强化机动车环保管控措施。以逐步全面淘汰本市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为目标,以加强环保约束和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通过强化高污染车限行、提高车辆年检年审标准、提升环保检测手段,加大环保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及频度,推进机动车环保治理。

  (二)聚焦重点,通过差别化财政补贴引导提前淘汰。重点聚焦黄标车和注册时间10年以上的老旧车辆,维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将老旧车辆一并纳入提前淘汰补贴范围,鼓励报废更新。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1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本市在册黄标车和部分老旧车辆,全年力争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万辆;2015-2017年间,争取再淘汰老旧车辆30万辆。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更严格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限行政策

  1.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77号)要求,在2014年7月1日起严格实施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从2015年4月1日起,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并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

  2.实施国Ⅰ标准汽油车限行政策。在2015年4月1日起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Ⅰ标准汽油车通行。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国Ⅰ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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