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六批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的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4-05-27    浏览次数:4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对第六批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沪人社专(2014)232号,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对市经济信息化系统列入第六批(2011年)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系统2011年列入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对象的人选。

  二、工作安排:

  1、考核布置。(5月23日前)向相关单位转发《通知》文件、布置工作安排。

  2、本人总结。(5月30日前)由领军人才按《通知》要求进行三年个人总结,填写《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人选中期考核表》(一式四份及word文件)相关内容。

  3、单位评价。(6月6日前)由领军人才所在单位按《通知》要求,对领军人才近三年(自确定为培养对象之日起)道德素质、工作业绩、领衔作用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情况,发挥作用的情况,落实有关培养措施、管理服务的情况,专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书面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同时填写《第六批上海领军人才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及excel文件)

  4、回访考核。(6月21日前)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考核回访工作组,依据考核对象和所在部门填写的《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人选中期考核表》及综合评价意见等,上门听取意见,通过座谈交流,了解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按优秀(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5、确定上报。(6月30日前)经市经济信委息化委专题会议审核,初步确定领军人才中期考核等次,报市人才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第六批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培养计划人选中期考核表》请至二十一世纪人才网站(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或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www.sheitc.gov.cn)首页“最新信息公开”栏中下载。

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联系人: 杨沛江  电话:23112717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511室

  邮编:200125  电子邮箱:yangpj@shei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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