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35个审批项目

发布日期:2013-09-16    浏览次数:8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省政府日前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101项。

  据记者了解,省政府第十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35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或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中,包括: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县级以上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以及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审批(省教育厅)等。向市州(县市区)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举办攀登山峰活动港口经营许可审批;异地商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而新增的行政许可或新增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中包括:实验动物出口审批(省科技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项目核准(省发展改革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中央在甘单位第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6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3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20项。其中包括,报关员注册登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等。( 兰州晨报 记者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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