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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根据环保部《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环办〔2012〕151号)精神,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运行环境要求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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