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农业处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农业处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7日
江西省财政厅农业处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农业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强化政策组合、资金整合、功能综合,落实完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创新支农体制机制,推进财政支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支农工作水平和支农资金使用绩效,为实现全年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确保农民持续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
一是加大专项投入。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提高成员农户收入。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组织。积极开展创新试点,继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大对合作组织支持力度。
二是促进支农项目与合作组织广泛有效对接。突出合作组织项目主体地位,着重将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逐步扩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专项扶贫等相关资金项目由合作组织承担的规模。推动支农项目资产移交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合作组织项目资产管护机制,提高农民直接参与程度和受益水平。
三是支持建立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不断提升乡镇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推动建立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着力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一是健全现代农业投入机制。加强同财政部的联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更大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着力构建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强化现有各项整合平台,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级开展自主整合支农资金试点。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资金的撬动作用,推行贷款贴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强化市县投入责任,增强农民自主投入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建设。突出资金使用重点,支持主要农产品的基地化、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加快发展生态农业、订单农业和设施农业。
二是落实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稳步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进一步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启动实施中央苏区柑橘苗木良种补贴。继续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实施全价购机改革,完善补贴运行机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推动生猪、奶牛、肉牛等畜牧品种改良。
三是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覆盖,努力提高建设和管护水平。大力推进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依托农田水利规划平台,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等相关支农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深化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农业水价、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改革,积极支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四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贯彻落实《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要求,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政策,着力推进政策、资金、技术的集成运用。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支持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和粮棉油高产创建,继续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推进种业发展和畜禽标准化养殖,提高主要农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及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农民培训政策,突出对服务农业生产、适应农业经营管理新模式等方面的培训。支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五是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以打造绿色基地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继续支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在赣南山区和其它部分山区县(市、区)实施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社经营、农业产业化发展,把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和流通项目作为扶持重点,优先安排从事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不断创新方式,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项目建后管护实施全程跟踪检查,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大力支持农业防灾减灾。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县级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促进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把握重点,大力支持受灾地区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继续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强化疫苗资金管理,落实基层防疫员补助政策,实施规模养殖小区病死猪无害处理补贴政策。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财政投入,支持做好农业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和气象应急管理等工作,提高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三、着力推动农村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第二批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改革进程。进一步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力度,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大力支持“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提升国土绿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大力支持林下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林业补贴力度,完善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和造林补贴政策。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继续支持毛竹等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支持林业科技推广,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创新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支持整村推进和扶贫移民搬迁,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机制,进一步巩固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支持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改进科技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大力支持中央苏区县和特困片区县扶贫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实施扶贫贷款财政贴息、以工代赈项目,大力支持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做好国有贫困农场和林场扶贫工作。
三是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大力支持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按照《关于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特困片区县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集成资金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特困片区县以及高速公路沿线村点的新农村建设,提升建设水平。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针对新形势以及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重点是完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补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立项、设计、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管理方式,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强化集中申报、现场核查、绩效考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狠抓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统筹安排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和约束力。切实抓好预算执行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农口部门公共财政政策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下达工作计划时间表,突出对执行较慢部门、项目的重点督导,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加强对市县预算执行的分析指导,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突出重点项目支出的跟踪问效。积极稳妥做好农口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和数据统计。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继续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重点县、县级自主整合以奖代补、林业科技推广、专项扶贫等资金实施绩效考评。积极配合厅绩效中心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奖励先进、鞭策落后。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积极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支持粮食生产、林业、水利、综合扶贫等综合性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农口部门人员、资产、收支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加强对市县支农统计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上下联动、数据共享、及时迅速的财政支农数据统计机制。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深入研究下放后的资金监管模式。加大对财政支农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力度,对农机购置补贴、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补助、专项扶贫等支农资金开展重点检查。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开申报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在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中的作用,推动支农项目信息告知乡镇财政,确保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着力加强财政支农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及时印发学习资料,引导干部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贯彻意见、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部署,准确把握财政支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工作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培训班,采取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基层财经干部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人员力量,积极开展重大财政支农政策的前瞻性研究,不断丰富财政支农政策储备,增强参谋决策能力。重点对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生态农业发展政策、完善财政支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等课题进行研究。结合上述课题,进一步创新研究方式,丰富研究手段,注重研究结果运用,以研究工作推动财政支农领域的拓宽和财政支农成效的提升。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大力倡导节约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及厅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精简各类会议,突出会议实效,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运转,提高公文质量;深入农村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尊重农民的创新精神,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继续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
四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媒体以及厅门户网站等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支农政策和支农工作宣传,特别要注重财政支农新经验、新成效的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完善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市县财政的信息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发挥《江西财政支农专报》的作用,积极向财政部报送信息,扩大宣传面,提升影响力,提高及时性,增强针对性。
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做到勤政廉政。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健全完善财政支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