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畜牧)局、财政局:
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支持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我省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改进项目管理,突出扶持重点,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与生产周期同步实施的工作,现将2014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目标
根据2013年工作检查和绩效考评情况,按优胜劣汰的原则,淘汰一批项目县,奖励一批项目县。项目县示范产业突出高原特色农业,以种植业为主(突出粮食类),兼顾畜牧业、渔业。全省示范主导产业20个,建立和完善试验示范基地500个,选聘技术指导员1万名,培育科技示范户10万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万名。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95%以上,产量比周边农户平均水平提高15%以上,重点村主推品种和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主要内容
(一)推广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各项目县根据省农业厅发布的主推品种和技术,结合本地生产实际,按产业选择适宜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形成技术操作规范,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制定示范推广计划。
(二)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根据示范产业需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每个试验示范基地必须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必须与1个州市级以上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三)选拔和培育科技示范户。围绕示范产业,注重地域间均衡分布,每个县选拔和培育的示范户必须覆盖全部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都要遴选3-5个科技示范户(含种植、畜牧、渔业),每个示范户示范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
(四)开展科技入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10个示范户,全年指导每个示范户在30次以上,深入一线100天以上,技术指导员每次入户指导必须在指导员手册和示范户手册中详细记录并相互对应。两本手册的记录是技术指导员项目实施结束考评后报销下乡补助的依据。
(五)培训农技人员。每个项目县2%的农技人员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每个项目县3%农技人员参加重点班培训,30%的人参加省级重点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其余人员参加省里认定的各州(市)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六)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实施项目,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技术协会、农业经纪人、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各项目县全年培育并正常运行农业合作组织2个以上。
(七)促进农技推广创新。各项目县要将创新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要以机制创新促使农技人员“接地气”,提升农业科技的新活力;要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开拓农业科技的新天地;要以方式创新推广科技示范村、农民田间学校,提高农业科技的新效率;要以手段创新推进农业科技信息化,增强农业科技的新能力;要以内容创新加速农业科技进步,拓展农业科技的新空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分类。根据全省产业发展情况、各地产业规模、农业人口情况、农技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前两年项目执行绩效情况,确定分为重点县、普通县两类申报。畜牧业产值大于种植业产值的县或畜牧业产值在全省排前20名的县(名单见附件2),且县级畜牧部门单独设置的,可单独申报,申请资金按畜牧业产值所占比例确定。
(二)申报数量。原则上,10个县以上(含10个)的州市可申报2个重点县,大的州市可适当增加数额,10个县以下的州市只申报1个重点县;10个县以上(含10个)的州市确定2个淘汰县,10个县以下的州市确定1个淘汰县,淘汰县名单随州级转报文件上报(5个县以下(含5个)的州市确定的淘汰县,编报文本一并转报省级)。申报的重点县在省级专家对实施方案审查后达不到要求的降为普通县。
(三)补助资金。各县申请补助资金额度以本县乡镇数量为基准,每个乡镇额度3-10万元,再加上每县10-50万元的其它资金,再考虑10-30万元的农技推广创新发展资金,即为本县申请的补助资金额度。申报重点示范县申请的补助资金控制在150万元以内;申报普通示范县的控制在100万元以下。项目经费开支内容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各县农业、畜牧局组织编写申报书;州市财政、农业、畜牧局审核后,于2014年6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厅(申报书、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2)。
(二)请各州市财政局、农业、畜牧局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加强项目申报的指导和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书报送省农业厅科教处、财务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各1份,并发送电子邮件;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本通知电子版在云南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科教处 张路成、段洪文,电话:0871-65749412,邮箱:ynkjc@ynagri.gov.cn
省农业厅财务处吴金亮,电话:0871-65749403,邮箱:tcwc@ynagri.gov.cn
省财政厅财务处王占久,电话:0871-63627513,邮箱:wangzhanjiu999@163.com
附件:1. 近3年生猪平均出栏量排序前20位的县市区名单.xls
2. 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书.xls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