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我市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此次申报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
(二)请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
二、材料填报及联系方式
(一)各类型国合基地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注册并于5月29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二)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2份)盖章后于2015年6月2日前报送大连市科技局国合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联系人:赵仕英,电话:0411-39989849。
附件: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3.1.《国际创新园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2.《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3.《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4.《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大连市科技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