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0    浏览次数:4

 

浙科发农〔2012〕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9号)要求,现将推荐2012年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科技人员。主要是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和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各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深入农村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取得显著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农业科技人员。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主要是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气象等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为人正派,事业心强,在本单位上年度工作考核或专业技术考核中达优秀等级。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2007年以来,围绕我省粮油和蔬菜、果品、茶叶、畜禽、水产、竹木、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以及涉农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开展农业新品种示范、高效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取得显著成效。

  (三)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在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与职责相应的业务素质和技能;2007年以来,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和产品(品种)结构调整,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取得显著成绩。重点向县、乡级长期活跃在农村第一线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各级科技特派员倾斜,奖励比例不低于80%。

  (四)2009~2011年被评为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先进工作者或获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申报要求

  (一)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共奖励100人,推荐人数按1:1.5,共1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市和省级单位按综合评价排序上报。

  (二)各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由设区市政府负责初评和推荐。省级有关部门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由本部门负责初评和推荐。

  (三)各市、各部门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候选人进行初选,推荐名单须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四)被推荐人须如实填写《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表》(附件2-3,被推荐人根据自身情况择一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报材料要求推荐表一式2份(须附电子文档),佐证材料一式1份。推荐单位负责汇总、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填报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单位汇总表(见附件4)和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个人先进事迹简介表(见附件5),统一上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并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

  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的评选信息将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http://www.zjkjt.gov.cn/)、浙江省农村科技信息网(http://www.zjsp.net)及浙江科技报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  刘晓聪 杨庆

  电话: 0571-87055373     87055372

  电子邮箱:yangqing@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名额

附件:2.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

附件:3.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

附件:4.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单位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个人先进事迹简介表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推荐名额

部门或地区

推荐名额(人)

省科技系统(省、部属科研院所)

6

省教育系统(省、部属高校)

7

省农业厅(含所属单位)

4

省水利厅(含所属单位)

2

省林业厅(含所属单位)

3

省海洋与渔业局(含所属单位)

3

省气象局(含所属单位)

1

省供销社(含所属单位)

1

杭州市

16

宁波市

14

温州市

14

嘉兴市

10

湖州市

8

绍兴市

9

金华市

12

台州市

12

衢州市

9

舟山市

7

丽水市

12

合  计

150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