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2012年度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剩余资金22618.17万元

发布日期:2013-02-18    浏览次数:6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各市、县(区)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剩余资金22618.17万元。要求各市、县(区)严格按照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第13号令《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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