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下达2012年省对市、县(区)奖励资金

发布日期:2013-02-01    浏览次数:6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财政科学发展机制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7号)精神,近日,按照各地2012年度的考核收入完成情况,省财政下达了2012年度市县和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新区)奖励经费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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