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安办发〔2013〕63号
各市州安委办,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全省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甘安办发〔2013〕56号)安排,省安委办决定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全省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8月30日至9月10日。
二、分组安排
第一检查组
组长单位 省发改委
成员单位 省安监局、省环保厅
督查地区 酒泉、金昌、张掖、嘉峪关、甘肃矿区
联 系 人 周景熙(省安监局,电话:8842252)
第二检查组
组长单位 省公安消防总队
成员单位 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
督查地区 武威、白银、庆阳、平凉、定西
联 系 人 黄志啸(省安监局,电话:8819717)
第三检查组
组长单位 省安监局
成员单位 省工信委、省质监局
督查地区 兰州、甘南、临夏、天水、陇南
联 系 人 张磊(省安监局,电话:8842252)
三、专家组成
为确保此次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安委办决定抽调中油兰州石化分公司(1人)、中油西部管道分公司(2人)、中油甘肃销售分公司(2人)、中油西北销售分公司(2人)、中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2人)等5户企业有关方面专家提供技术支撑,请以上企业予以配合。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