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工业崛起奖励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省工业行办、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度工业崛起奖励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奖项
2011年度工业崛起考评奖项:年度贡献奖、园区发展专项奖、“优强企业”专项奖和“三年强攻”专项奖。
二、考评依据
2011年度工业崛起奖励,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加速工业崛起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1]22号)为考评依据。
三、申报程序
(一)年度贡献奖
1.年度贡献奖的评选对象是省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办、中央在赣工业企业)、设区市市直工业和县(市、区)工业。考评范围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区市市直工业和县(市、区)工业中不包括所在地的中央、省属企业。
2.省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办)符合年度贡献奖受奖条件的,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1),直接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其中表1-3同时报电子文档。
3.中央在赣工业企业(包括电厂)由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委负责通知,符合年度贡献奖受奖条件的,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1),直接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其中表1-3同时报电子文档。
4.设区市市直工业符合年度贡献奖受奖条件的,由设区市工信委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1),商同级财政部门并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其中表1-3同时报电子文档。
5.县(市、区)工业符合年度贡献奖受奖条件的,由县(市、区)工信委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1),商同级财政部门,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由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审核后,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其中表1-3同时报电子文档。
(二)园区发展专项奖
1.园区发展专项奖的评选对象是全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
2.省工信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按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主营业务收入、上交税金、出口创汇、安置就业、工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排序,确定“工业园区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及“工业园区单项第一名”两个奖项的入选园区名单。
3.入选园区由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委负责通知,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园区发展专项奖申报表》(见附件2),经所在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同意后,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其中表2-3同时报电子文档。
(三)“优强企业”专项奖
1.“优强企业”专项奖的评选对象是全省所有工业生产企业。
2.省工信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统计数据,确定入选企业。
3.入选企业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优强企业”专项奖申报表》(见附件3),其中省工业集团公司、中央在赣工业企业直接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其它企业经所在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同意后,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报表3-3电子文档。
(四)“三年强攻”专项奖
1.“三年强攻”专项奖的评选对象是全省工业企业、集团公司、工业园区、优势产业或新兴产业主管部门。
2.省工信委、省财政厅根据有关统计数据,确定入选名单。
3.入选单位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三年强攻”专项奖申报表》(见附件4),省工业集团公司、中央在赣工业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其它单位经所在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同意后,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报表4-3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奖项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省政府赣府发[2011]22号文件,按要求做好奖项的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工信委、财政局作为辖区内县(市、区)、工业园区、企业各奖项申报牵头单位,必须把赣府发[2011]22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县(市、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并认真组织好各奖项的申报工作。
(二)各奖项申报必须采用企业财务决算数;上交税金为当年实际入库数,企业当年查补入库的税款、罚款,一律从上交税金实际数中扣除,不列作计奖数。
(三)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并通报全省。
五、奖项评审
省工信委、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南昌海关等部门对申报单位和奖项组织评审。经评审符合受奖条件的单位,报省政府批准后,兑现奖励。
六、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月2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申报表可在省工信委网站www.jxciit.gov.cn经济运行处子站中下载。
省工信委联系人:付筠,电话:0791-86227211,电子邮箱:jjyxc2006@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徐雪梅,电话:0791-87287589,电子邮箱:17598330@qq.com。
附件:1.2011年度贡献奖申报表
2.2011年度园区发展专项奖申报表
3.2011年度“优强企业”专项奖申报表
4.2011年度“三年强攻”专项奖申报表
省工信委 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