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5

鄂经信企业[2013]20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直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工作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一些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缺失。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惨痛教训,切实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上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迅速采取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要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煤矿、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督促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要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重点行业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岗位、不漏一处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省经信委将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要结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对煤矿、化工等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击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构建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常态化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则上要求立即整改,立即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专班负责,限期整改、到期验收。要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做到信息掌握及时、打击治理有力、查处处罚严厉,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硬性规定,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确保真抓实干、真打实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各地要及时研究解决全省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基础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推动和支持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加强有关行业生产许可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在源头治理和现场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和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宣传、常识教育、案例剖析、事件追踪,让“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教育、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重大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让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六、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查处,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通过认真调查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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