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9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6]1号)要求,农业部将于2016年4-9月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份送农业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通过初评的另行通知网上申报和正式纸质材料送达时间。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各有关单位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申报方式

  (一)本次奖项申报初报以纸质形式上报省农业厅(格式附后),相关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 经初评拟推荐的成果和贡献奖个人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中国农业推广网”(http://www.farmers.org.cn),进入“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正式申报工作。同时,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须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原件一式三套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在《丰收奖用户操作手册》的指导下,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把握申报成果奖奖项完成人员比例,其中,省、市级完成人员不能超过7人(含7人),乡镇级完成人员不少于8人(含8人)。申报成果奖完成人员身份必须真实。公务员不能作为完成人员参与申报工作。

  (三)凡申报丰收奖成果奖的奖项,须由省农业厅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

  (四) 本次下发的丰收奖纸质申报书为系统word样品,非最终版本,通过初评的最终须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后下载打印PDF格式资料。

  附件:

  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指标分配表

  3.丰收奖纸质申报书格式(成果奖、贡献奖、合作奖)

  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

  5.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6.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报告

  7.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

  8.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应用证明格式

  9.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10.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厅科教处:王波,85505536,18683930510;

  蒋敏,85505529,13808084369;

  电子邮件:scnykj@126.com;

  中国农科院信息研究所(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单位):

  杨勇010-82109823;尹敏010-85105214,13121353717

  周静010-82105112

  邮箱:kjtg2011@163.com

  省农业厅科教处

  2016年2月1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