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春运期间拖拉机等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4    浏览次数:5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

  2月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尹力省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邓勇副省长就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做了重要讲话。春运期间,物流、车流增加,农村出行人员增多,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频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压力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春运期间拖拉机等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各地要立即将尹力省长重要批示和邓勇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迅速逐级传达贯彻,要结合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工作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春运期间拖拉机等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二、抓好责任落实。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牵涉面广,涉及多个部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依托乡镇交管办加强拖拉机特别是运输型拖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同时,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逗硬责任落实,确保“责任、措施、工作”到位。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抓好宣传教育。各地要采取手机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拖拉机等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教育操作人员和群众不用拖拉机等农机和渔业船舶婚丧嫁娶、迎亲送友、拉人载客,不人货混装、不饮酒后操作、不疲劳操作、不带病运行等,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检查督查。春运期间,各地要加大对拖拉机等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坚决打击无牌无证、违法载入、超速超载等各种严重违法行为。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督查,县(市、区)要加强对乡镇抽查,省厅适时组织抽查。

  五、加强应急值守。要认真安排落实好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积极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川省农业厅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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