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环资(2009)043号
有关区(县)政府、有关企业(集团)、各试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上海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本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于2008年6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2008〕017号)。根据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安排,各试点单位需及时报送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尚有部分单位未报送。
为深化和推进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实施工作,请尚未报送试点实施方案的单位抓紧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7月底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中央企业、集团和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区属企业和单位由区(县)发展改革委转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市有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对各试点单位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各试点单位在编制试点方案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试点实施期限为2008-2010年,各试点单位要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具体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试点单位基本情况、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基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规划和投资、保障措施和需要国家和本市给予的支持等。
附件:上海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 件:
上海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类 型 |
试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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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
宝山区、青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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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 |
工业园区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上海金山工业园区(金山第二园区块) |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园区 |
庄行综合试点站、老港固废综合处置与资源化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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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园区 |
长江生态循环农业园区(长江农场)、上海实业东滩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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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工业企业 |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
农业企业 |
绿色工艺编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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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
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金山区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新金桥工业废弃物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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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企业 |
国际会议中心、申瑞家具有限公司(宜家)、锦江金门大酒店、上海智慧广场、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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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同济大学、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平和学校、万科朗润园、四平路街道、华师大一附中、寿祥坊小区 |
注:*为已经报送试点实施方案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