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规划[2011]456号
关于受理2011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本市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推动国有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开始受理技术创新领军人物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2006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根据申报书的要求提供项目成功后最近三年(2008年-2010年)累计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已获知识产权、其他奖项的证明材料以及技术水平的查新报告等附件。项目实施单位和集团公司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提交的申报书及材料须一式三份,并附有电子文件。
三、申报途径
申报者可直接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信息公开”或“数据下载”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和申报书。申报者如实填写完整后,将申报书及有关材料送项目实施单位审核,项目实施单位审核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加盖公章确认。
四、时间节点和受理点
申报材料经确认后,由各有关单位在11月15日前集中报送至各受理点。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
2、《上海市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稿)》
3、奖励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推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国资委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