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颁发第二十二批甘肃省肥料登记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6

甘农牧发〔2013〕240号

  各市(州)农牧(农林、农业)局:

  根据《农业法》、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的相关要求,经审查,批准兰州富强微量元素厂等18家企业31个肥料产品颁发甘肃省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5年(2013.7-2018.6;甘肃磷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8个肥料产品颁发甘肃省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1年(2013.7-2014.6);甘肃中瑞盛邦农资有限公司4家企业7个产品肥料临时登记证续展, 有效期1年(2013.7-2014.6);甘肃武威新科肥料研究所等2家企业3个肥料产品肥料登记证变更,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各市、州农牧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促进肥料市场的进一步规范,确保农民用上质优安全的肥料产品。

附件:1、 第二十二批甘肃省肥料正式登记证企业及产品名单    

          2、 第二十二批甘肃省肥料临时登记证企业及产品名单    

          3、 第二十二批甘肃省肥料临时登记证续展企业及产品名单   

          4、 第二十二批甘肃省肥料登记证变更企业及产品名单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7月1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