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经信技质﹝2013﹞2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联科﹝2013﹞99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我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联科﹝2010﹞540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企业需向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
三、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联合推荐上报。
四 、请于6月25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胶装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请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按上述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柴如慧
电话:0851-6855910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杨 杰
电话:0851-6823061
附件: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