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5〕55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食品、水务、农机)局(委)、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15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农办人〔2015〕52号)要求,现将2015年全省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法
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统计汇总单位)分别负责布置所辖地区农业系统国有单位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汇总。为避免多头统计、重复统计,农业、畜牧合并的市州直接报送汇总数据,未合并的市州由畜牧主管部门将本系统汇总后的数据交同级农业局汇总报送。水产系统国有单位统计数据按往年报送渠道单独报送给四川省水产局。
二、报送内容
1.《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2015年统计年报表样较去年没有变化。各统计汇总单位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本市州各县、乡农业系统机构设置情况,科学设计统计数据上报汇总方法,杜绝数据重统漏统,其中若有职能涵括农业、农机、畜牧、水产等多个农业行业的基层填报单位,数据信息由上一级农业部门负责汇总。另外,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负责统计汇总本级农业科研院所的数据。
2.《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法人机构情况(机构表)》。为确保各单位填报的机构数真实、有效,避免同一机构重复统计,所有填报单位在完成《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填报后,均应根据年报中统计的“机构数”对应填写《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法人机构情况(机构表)》。请在软件打开首页“报表处理”中的“机构登记”栏目里填报。填报中要注意先根据机构的层级,在软件填报页面的左下侧选择所在地区(乡镇机构选择所属区县),点击后才能录入数据。各统计汇总单位年报中的“机构数”必须和机构表中登记的机构个数一致。
3.《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综合分析报告表》。各市州数据汇总单位应认真分析本地区年报统计结果,填写《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综合分析报告表》中相关重要统计项目的数据变化情况,并总结分析原因。同时,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相关要求
1.今年统计汇总软件有一定更改,请各级统计单位务必使用农业部2015年版统计软件,按照报送内容认真录入数据,生成上报电子数据并打印纸质报表。
2.汇总的数据报表(含《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法人机构情况(机构表)》)和《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综合分析报告表》的电子数据须于2016年1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nongyers@163.com。纸质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请于2016年2月13日前邮寄或送交到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四号,邮编:610041)。
3.2015年统计软件、表样、培训教材可从四川省农业厅网站(网址:www.scagri.gov.cn)“人事信息”栏中下载。统计工作中有关统计软件操作问题可咨询北京恒诺思诚科技有限公司(010-51281796),有关统计报表制度问题可咨询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信息处(010-59194205)或省农业厅人事处(028-85505332)。
附件:《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表式
四川省农业厅
2015年11月3日
附件:2015年度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