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01    浏览次数:7

  为进一步督促市州政府强化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甘肃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13〕3号)要求,省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督查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3〕28号),并组织省建设厅、公安厅、质监局和工商局成立5个督查组,于7月上旬对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查。

  这次督查工作的重点是督促市州政府完善燃气餐饮场所数量统计;结合2012年开展的火锅店液化气专项治理工作,深化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的处罚力度、提高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效果。通过督促政府部门梳理完善燃气餐饮场所底数、整顿治理违法违规企业,督促企业加大隐患自查整改和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排查和消除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省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要求督查组在督查检查活动中坚持全面督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督查检查活动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真正掌握各市州专项治理工作实情,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督查组要及时通报有关政府和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地方及时整改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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