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牧函〔2013〕245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委)、畜牧(兽医)局、水产(务)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办企〔2013〕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一、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通知》确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通知》所附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组织所辖各县(市、区)深入挖掘,积极申报。河西5市重点发掘绿洲农业文化;庆阳、平凉主要发掘传统农耕文化;定西发掘中药材种植、梯田农业系统;兰州、甘南在做好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认真实施皋兰什川古梨园、迭部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品牌培育项目外,要进一步挖掘百合、玫瑰花种植等农业文化;白银、临夏及兰州、甘南的部分沿黄河县区,主要发掘黄河灌溉农业等农业文化;天水、陇南要依托特色农业种植等,深入发掘相关作物栽培、农林牧共生等复合生态系统。
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通知》附件中《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模板》的要求书写,由县级人民政府主报省农牧厅,抄送所在市(州)农业部门,并出具《承诺函》。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农牧厅农经处。同时,发送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报送一式三份。
本通知电子版请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甘肃农经信息网或加入甘肃休闲农业群(群号:278885318)下载。阅读文件请下载“Apabi reader”专用阅读器。未尽事宜,请与省农牧厅农经处联系。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赵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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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rar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