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3    浏览次数:3

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绥中县、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2015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有关部署,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现将征集2015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注重创新,鼓励先进。申报者应对标准涉及领域有深入研究,申报的标准项目水平应处于涉及领域省内先进水平。鼓励申报者自愿将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地方标准转化。

  (二)填补空白,完善体系。所报项目为在全省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发布后在全省范围内普遍适用,实施后可对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产生较明显效益,有利于完善全省地方标准体系。

  (三)突出代表,体现水平。申报单位在所申报标准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标准草案编写水平较高,符合标准编写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相协调。

  二、重点支持项目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2〕2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3〕3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3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35号)等,急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种业、农业机械、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现代林业、畜禽健康养殖、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海洋经济、物流、旅游、农产品流通、社会管理、养老、科技服务、节能减排、机器人、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应急、公共服务、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标准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绥中、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绥中、昌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

  (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承担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

  (四)地方标准项目实行开放申报、分批下达的方式。应急项目采用快速程序立项。申报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立项的项目建议,请于4月5日前报送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五)各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地区产业特点,搞好调查研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做好项目的选择,明确立项理由,认真填写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与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一同报送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方式:

  单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邮编:110032

  联系人:祝小龙    电话/传真:024-31512627

  电子邮箱: lnzjbzhc@163.com

  附件:1.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3.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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